亿德体育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1-09-01 浏览次数: 70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西师范大学亿德体育学生会是在我院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本着“高效、求实、团结、进取”的精神,以“源于学生,服务学生”为宗旨,着力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广大同学全面发展和健康成才所服务。为了更加有效率地服务同学,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江西师范大学亿德体育团委学生会学干。

 

第二章  分则

考勤制度

第三条 每两周召开一次院学生会全体会议,周二下午1240全体成员必须到学生会办公室参加例会。每隔一周召开一次部长会议。

第四条 在工作中每无故不到一次记缺勤一次,有事请假需交书面假条予部门分管主席,以此凭证入档,情况特殊者可由他人代请,但需代请人签名入档.

第五条 考勤记录由纪检部门专人负责,他人不得私自涂改考勤记录.请假、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记入所属部门档案,并及时进行处理

第六条 学干签到,不能让人代签,纪检部门也应加以监督,一旦发现,代签人与被代签人各计缺勤两次,并且若纪检部门知情不报,计一次缺勤。

第七条 考勤记录每月上报主席团或指导教师一次,统一入档,由分团委纪检部保管考勤情况在例会上通报,并记入档案,算入年终总评

第八条 请假、迟到、早退、无故不到的次数在一学期内达到规定次数以上者给予退会处理(请假、迟到、早退5次,例会、分配的活动无故不到3次或3次以上)。

 

会议制度

第九条 例会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周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召开,特殊情况(如准备重大活动)主席团提前或推迟召开例会,各主要学生干部请留意,互相告诉。

第十条 学生会议应由办公室专人记录,会议记录需整理,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一条 学生会工作会议考勤严格按照考勤制度登记,请假方法同上。迟到或早退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者需提前向所负责的主席团成员请假;或将书面请假条交于办公室部长。

第十二条 例会期间不得在会场喧哗,交头接耳或做其他会议无关的内容。手机请调振动,静音,或关机。每次会后,应保证会议现场的秩序井然,环境干净;离开会场时应关掉电源,关窗锁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在会议室翻动任何文件或资料。

第十三条 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者可以在会议中自由发言,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但对通过的决议应坚决执行,不得在会后作不恰当的议论,更不得擅自更改。

 

活动制度

第十四条 各部门举行活动需提前将活动计划交至主席团,计划中包括举行的时间、地点、目的、进程及参与人数,活动计划经主席团审核同意后才可开展。

第十五条 各部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活动计划和活动总结文字稿交至办公室,电子稿发至办公室邮箱,以便存档整理,总结中必须包括活动组织者、工作人员、工作得失及活动意义等。
    第十六条 各项活动开展前后宣传部需做好宣传工作、青年信息中心需及时完成通讯报道。活动计划与总结必须按时上交,否则所举办的活动不予存档。
    第十七条 学生会成员必须积极参加并协助其他各部举办活动,学生会一学期内举办的活动一半或一半以上不参加者,分配到任务的人员无故不到者(与本部活动冲突除外),给予退会处理。

第十八条 在活动期间表现突出者院学生会给予重点奖励、重点培养。

档案制度

第十九条 各部配置档案册,记录各部人员的例会和活动出勤情况及每学期的学习成绩等,并每月在部长会议上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整理存档。
    第二十条 档案由办公室记录、整理存档、保管,并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物资保管制度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成员有义务保护学生会公物、有权利回收学生会物品。

第二十二条 各部组织活动使用的物品须向办公室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完毕经办公室清点核对。如若丢失,由使用部门负责找回。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办公室钥匙及英语咖啡屋钥匙不得私自外借,分别由办公室和勤工统一协调管理。

第二十四条 使用办公室的部门一定要打扫好卫生,否则办公室有权停止其使用,并要求有关部门搞好卫生。

 

奖惩制度                                                  

第二十五条 在工作中长期积极苦干,高质量完成任务,有突出贡献者,经学生会研究决定,公开表扬该干部,并由办公室记录在册,并申报上级作为"优秀学生干部"提名人,给予一定奖励。

第二十六条 学期年终通过部门考核表,以及部门全年开展成果,经学生会研究决定,授予“年度优秀部门”称号

第二十七条 凡一次无故缺勤者,在本部内进行公开批评,并记入个人记录档案。二次无故缺勤者在全学生会通报批评,记入个人记录,三次及其以上者予以除名评扣除综合测评3,代他人请假的学生会成员一经发现虚报请假,按无事请假人同等处理。

第二十八条 因个人原因而致学生会蒙受重大损失的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直至除名并扣除综合测评分。

第二十九条 一学期末积累得分最低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两学期累计得分最低者给予以退会处理。

 

退会制度

    第三十条 退会按事由分为自愿,引咎以及责令退会。正常退会时间为每个新学期纳新换届结束,退会人员必须向学生会交书面退会申请后方可退会

第三十一条 因自身原因需退出本会的成员,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给出详细说明及充分理由,在所属部门先进行协商,经主席团讨论,上报学院主老师批准即可退会。

第三十二条 在授权执行重要事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重大事故的,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担任该工作的,应引咎退会,并记录在案。

第三十三条 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学习成绩差,或是有不良行为,连续旷会或多次不参加集体活动,犯有严重错误的学生干部实行劝退,并在学院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十四条 所有退会程序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他人不得代行。

 

第三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江西师范大学亿德体育团委学生主席团所有。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亿德体育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修订,审议通过,报送存档。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2011101日起正式施行。